长沙市政府综合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第二次)
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对其长沙市政府综合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纸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报告)政府采购进行网上公示,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咨询服务。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政府综合指挥中心
2、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
(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长沙市政府综合指挥中心建设,要满足长沙市委市政府领导处置公共安全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需要,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长沙市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数量 |
预算(元) |
1 |
长沙市政府综合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
1 |
195000 |
3、项目建设地址
长沙市人民会堂三楼北侧区域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类似项目的公司业绩不少于三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4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4月-2018年6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4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4月-2018年6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2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3 特定资格条件:工程咨询单位乙级以上(含乙级)资格证书。
5、公示时间及要求:
5.1公示期限:2018年7月12日18:00时至 2018年7月17日18:00时止(5天)。
5.2凡符合本次采购资格要求的公司请在公示期限内递交以上资料。并按顺序装订相关资料。
5.3各参与公司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各公司自行承担。
6、资料递交地点及要求
6.1递交资料地点: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0212办公室
6.2递交资料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具有法人授权书)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否则,其参与资格将被拒绝。
6.3逾期送达资料将拒绝接收。
7、项目采购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 石飞前
电 话: 18907316060 88665261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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