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行政中心1-4办消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8-07-18来源: 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宁乡市行政中心1-4办消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宁乡市行政中心1-4办消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预算: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宁乡市行政中心1-4办消防系统维保采购
1.2、项目标段信息:
宁乡市行政中心1-4办消防系统维保采购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本项目维保服务期三年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806070153
委托代理编号:20180457
3、项目预算(元):107088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湖南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消防设施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经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合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前文“近三个月”指2018年4月-6月。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年8月15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8年8月15日9:00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7.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7.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7.4.1、投标人须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7.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单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2018年7月18日9:00时至2018年7月24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宁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宁乡市行政中心政清接待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8898006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世纪花园三栋一单元70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308496735
备注:采购项目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附件下载1、宁乡市行政中心1-4办消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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