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2018-04-28来源: 长沙市统计局

长沙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沙市统计局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102.37万户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全市99.5%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89.17万户,占87.1%;拥有2处住房的11.85万户,占11.6%;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8059户,占0.8%;拥有商品房的12.50万户,占12.2%。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95.97万户,占93.8%;砖(石)木结构的4.89万户,占4.8%;竹草土坯结构的8788户,占0.9%;其他结构的6267户,占0.6%。 
       二、饮用水 
       全市88.84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或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86.8%;12.70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2.4%;1315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1%;6669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7%,3户饮用其他水源。 
       三、卫生设施 
       全市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88.62万户,占86.6%;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5.28万户,占5.2%;使用卫生旱厕的3.10万户,占3.0%;使用普通旱厕的5.16万户,占5.0%;无厕所的2016户,占0.2%。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全市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46.6辆,摩托车、电瓶车100.1 辆,淋浴热水器80.2台,空调107.9台,电冰箱97.0台,彩色电视机118.2台,电脑37.0台,手机277.6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全市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64.04万户,占62.6%;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80.47万户,占78.6%;主要使用柴草的20.16万户,占19.7%;主要使用煤的18.81万户,占18.4%;主要使用沼气的1.91万户,占1.9%;主要使用太阳能的2664户,占0.3%(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大于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018年4月28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